江西省林业厅为落实赣府发[2007]28号文件精神,确保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和效益,全面了解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,按时发放2007年度退耕还林钱粮补助,奉新县11月10日起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工作。验收内容包括历年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活或保存情况;林木的生长状况;工程管理情况(含档案、管护、抚育和林权证发放等)。
此次秋季验收结果作为兑现2007年度钱粮补助的依据。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退耕地,加强整改,督促、指导退耕农户加强管护,及时补植补造。自查验收后,及时将退耕还林验收结果公示到村民小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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